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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戏曲代言体概念及元杂剧中曲文代言体特性
胡琳 ; 青年文学家 2013 年 23 期
代言体作品及代言理论在中国文学史、文学及戏曲理论中早已得到古人的发现与重视,但"代言体"一词是由近代王国维正式提出。戏曲范畴的"代言体"是一种集言语、动作、歌舞与一身的演剧形态。元杂剧作为戏曲的最初形态,其曲文虽保留了大量说唱艺术的叙述痕迹,却也有着十分明显的代言体特性。(本文共计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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