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YS202106019CJFVLAST交互艺术的本体论多米尼克·洛佩斯田佳悦黎萌Dominic M.Mclver Lopes;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西南大学文学院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文章关注到信息技术背景下的艺术创作,认为这些技术不仅为艺术的传播提供了新的路径,也为新的艺术形式提供了可能,"交互艺术"就是其中之一。要系统地阐释交互艺术的相关问题,必须从其本体论研究入手。通过引入"类型—记号"的概念,对比包括音乐、电影、游戏、文学在内的多种艺术形式,进而对艺术的"交互性"做出界定与描述,既为解释艺术本质和欣赏艺术提供了一个概念框架,同时也是对于艺术本身的一种规范。交互艺术计算机类型记号电影艺术202106J0艺术形式:7737,本体论:3312,交互艺术:2879,艺术创作:2618,作品类型:2143,艺术本质:1462,即兴表演:1400,本体论研究:1313,音乐作品:1220,艺术作品:558F;1042HIST2112S1DYYSDYYS2021-11-05中文;F081VN101DYYS20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