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ZYJ202402002CJFUTEMP德治与无为:法治视野下的儒道治理思想互补李德嘉LI Dejia;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无为而治”是儒道两家共同的社会治理目标,具有相近的社会治理价值追求,其特点是强调统治者减少行政干预,最终实现“垂拱而治”的治理效果。两者的区别在于,儒家期待以“德政-德教-德治”的方式治理社会,实现“化成天下”的治理成效,最终达到“无为而治”。而儒家“德治”本身,不仅强调君主具有政治德行操守,而且要求君臣率先垂范,推行“德教”,又具有有为的一面,难免与“无为”的理想相互矛盾。对于道家而言,“无为”既是目标,又是手段,同时也是一种理想的政治德性。“无为而治”所包含的治理智慧,不仅与现代法治的目标不相冲突,而且可以增加现代法治的价值维度。无为而治德治无为法治孔子研究202402D909.2;B222;B223德治:7270,法治视野:5051,治理思想:4250,价值维度:1748,治理成效:443,儒道两家:344,儒家:323,君主:272,治理目标:62,率先垂范:61,F;G;205cajtmpKZYJKZYJ2024-03-25中文;F099UN10101KZYJ20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