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准确掌握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生产要素的规模与结构的变化情况,进一步查清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概貌,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计划目标以及制定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我国于1997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乡镇企业、行政村和乡镇,普查内容共有38个项目、678个指标。西藏自治区的农业普查工作在全区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配合、积极支持下,经过各级农业普查机构和3.5万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普查,获取了大量科学、可靠的基础数据,摸清了我区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的基本家底,弥补了常规农村统计的不足,并为建立、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和调整农牧业、农牧区经济发展战略,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深化统计改革、改进经常性农村统计调查方法奠定了基础。为了反映我区第一次农业普查成果,便于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及科研单位在宏观调控、经济决策和经济研究等方面的应用,充分发挥普查资料的效益,我们根据全部计算机汇总资料,编印了《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农业普查资料汇编》。本资料内容全面系统、丰富翔实、新颖实用,是一部适用性较强的工具书。为了便于读者能够正确使用本资料,特作如下说明:本资料分为上、下两册,共六卷,包括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农业企业、行政村、乡镇和非农乡镇企业等方面的内容。本资料的指标分为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时点指标为1996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为199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资料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资料中“--”表示无数据或数据太小。本资料中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农业户和农业企业单位。本资料中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的“牧草地面积”,因绝大多数未分配到户,并且在《农村住户调查表》只能填写1000亩以下的面积数,故此指标并不能反映实际情况,仅供参考。;七、农业普查部分指标的口径、范围与常规农业统计指标的口径、范围不尽一致,如农村户数、从业人员、非农乡镇企业等,使用时请注意。本资料在编辑整理过程中,由于涉及指标和数据较多,收录信息量大,难免有疏漏之处,恳请读者谅解。如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有不解之处,请及时与自治区统计局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