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JJ201510010CJFULAST论我国留置权的成立要件王红兵河南同享律师事务所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共同构成了我国的物权担保体系,对于留置权,由于其特有的属性和功能使其在使用上不如抵押权和质权灵活和多用,但是在经济和社会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留置权仍不失为一项重要的物权担保制度。留置权的存在是我国的一项在法律上的重大进步,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以及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对留置权进行全面的介绍,以便于更好地掌握留置权的相关内容。我国留置权成立要件知识经济201510D923.2我国留置权:5105,成立要件:4841,抵押权:4274,质权:3483,物权:3054,担保制度:2300,社会高度:1963,抗辩权:428,动产:419,债务人:378,J;G;124ECON1506S8ZZJJZZJJ2015-05-01中文;G117ZZJJ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