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后悔权”限制条款
吕斌 ; 法人 2013 年 10 期
<正>"后悔权"制度以追求契约正义与实质性契约自由为目标,有助于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关口前移。而草案二审稿中做出对"后悔权"的限制,是否隐藏着企业在背后的强势推动?那么,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权益谁来保障?自9月6日至10月5日,修订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下称"草案")正式对外公示并接受修订意见。本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大修,是颁布近20年以来的首次"动刀",外界颇为关注。其中,关于网络购物等领域的相关规定,尤其是被称为"后悔权"的"7天无理由退货"被认为是本次修订的亮点之一。(本文共计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