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买卖人体器官第一案
黑丁;李钦鹏 ; 法庭内外 2010 年 12 期
2010年9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刘强胜和杨世海有期徒刑4年,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两名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至此,中国买卖器官第一案尘埃落定。此案也让人体器官买卖黑市露出了令人惊恐的冰山一角。令人慨叹的是,刘强胜4人犯罪团伙中,竟有2人是卖过肝肾的受害者,而他们在出卖自己的肝肾过程中发现"商机"之后,竟变身黑中介靠买卖器官获利。在法庭上,刘强胜也搞不清他扮演的到底是救人的天使,还是压榨供体的恶魔。(本文共计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