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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被精神病”不是《精神卫生法》的全部
陈方 ; 法治与社会 2012 年 11 期
<正>酝酿了20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获得了原则性的通过,其中涉及的杜绝"被精神病"的内容引发了公众极大的关注。对于"强行收治"、"非自愿入院"等争议多年的焦点议题,三审稿保留了一审稿、二审稿所作出的突破。其中规定,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制;病人是否患有精神障碍、是否需要住院治疗,应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严格依条件和程序作出判定,以医疗机构作出的"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本文共计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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