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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处罚不文明”符合法治精神
张玉胜 ; 法治与社会 2012 年 11 期
<正>近日,深圳市人大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论证会,组织市民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对该条例的草案论证稿进行讨论。这部有可能成为全国首部市民行为规范法规的条例.明确授权城管可以对十项不文明行为给予处罚。(8月15目《中国青年报》)中华民族曾以"文明古国"和"礼仪之邦"而引以为豪.但如今诸多有悖伦理、有违道德的不文明行为.却让国民情以何堪。在深圳市就"何种不文明行为应进行处罚"的第一轮民(本文共计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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