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小注”的注释体例、注释方法及其性质
王毓 ; 古代文明 2022 年 04 期
“小注”作为中国经学注释的常见形态,亦常见于中国历代律典之中。《大明律》中含小注条文共81条,其中常作补充律文之用的非“谓”字小注共31条。从小注的内容上看,“谓”字小注往往综合运用训诂、示例、列举、体系等注释方法对术语或者律句进行文义解释,另外也对立法目的、法律程序以及刑罚适用、计算规则作进一步释明。非“谓”字小注的内容主要是补充刑罚的适用、调整律文的适用范围以及补充法律程序等。而从形式、内容以及方法上将《大明律》与《唐律疏议》《宋刑统》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大明律》小注是《唐律疏议》《宋刑统》中疏议和小注的有机结合。因此,小注是立法者在借鉴前代律典的基础上,使之在本时代发挥实际作用的重要工具,所以不能简单地认定小注是律文解释或者是另一种形式的律文,它更倾向于哲学诠释学中“阐释”概念,是中国传统法律阐释的体现。(本文共计 1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