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乡级政府为派出机构
徐勇 ; 安徽决策咨询 2003 年 05 期
对于乡镇该不该撤销以及如何撤销,学术界也有不同意见,择其要者有三,一是认为目前的乡镇体制总体还是适应的,其缺点是人员众多,机构庞杂,因此,可以通过精简机构和人员,理顺乡镇管理权限,来消除目前乡镇体制的弊端,乡镇作为基层政权和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行政设置的体制不需要改变;二是认为目前乡镇一级作为基层政权,没有历史依据(所谓“皇权不下县”),也缺乏现实需要。目前乡镇一级主要是收费养人,陷于恶性循环,因此建议撤销乡镇政府,实行乡镇自治,由农民选举产生官员来管理乡镇社区的事务;三是认为乡镇一级作为政府,没有存在的必要,应改乡镇政府为乡公所。乡公所不是一级政权,也没有独立的财政权,而是县级政府为解决行政事务而在乡镇一级设置的派出机构。本期作者徐勇主张变乡级政府为派出机构,而吴理财则主张“乡政自治”。话题交锋由此而来。(本文共计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