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老友 2022 年 08 期
<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属及中央驻赣企业,省直及中央驻赣机关事业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和时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本文共计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