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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对罪犯的生命之诺
微微 ; 廉政瞭望 2007 年 04 期
<正>他亲手抓捕了吸毒女犯,却收养了她被人视为蔽帚的女儿;他与女犯签下了监护协议,4年来,他履行着一个“父亲”的职责。2006年,他终于将“女儿”送进了大学校门。抓捕一名罪犯,接回一个“女儿”(本文共计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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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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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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