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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妇女“低”一辈
; 神州民俗(通俗版) 2013 年 01 期
<正>这里所说的妇人,当然指已出嫁了,可以称为"妇"者。潮汕女人成了"妇",立马低了一辈,和自己的儿子同辈份。媳妇称丈夫的父亲为"阿公"(祖父),丈夫的母亲为"阿妈"(妈,此处潮音读ma,祖母);丈夫的兄弟为"阿伯"、"阿叔",丈夫的姐妹为"阿姑",丈夫的伯父、叔父为"老伯"、"老叔"(或"伯公"、"叔公"),丈夫的姑母为"老姑"等等,总之,儿子怎么称呼,母亲便要随着喊。这种奇特的人文现象,据说是古代礼俗的残存。不少学者认(本文共计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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