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模式新探索——以房养老
本刊综合 ; 晚霞 2013 年 20 期
<正>9月13日,国务院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立即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很多人误将"以房养老"和政府养老画上等号,进而对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产生不信任感。对此,专家解释称"以房养老"不是大众产品,只是少数老人愿意接受的小众产品,是除了政府养老以外的一种补充。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柴效武表示,能够尝试"以房养老"的人群,必须首先拥有房产,并且该房子有一定价值。其次,用于反向抵押的房屋产(本文共计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