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核查人员的管理
; 消费指南 2012 年 08 期
<正>食品添加剂核查人员是指在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过程中,经有关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质,从事企业实地核查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第十六条规定,核查人员须经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核查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核查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取消、改变管理方式和下放管理层级的总局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法函[2011]358号)规定,生产许可证审查人员注册,由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负责组织培训、考核、注册工作。总局将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质量。食品添加剂核查人员包括注册(本文共计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