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中国行政立法年
李楠 ; 新闻周刊 2002 年 20 期
用行政法专家应松年的话说,2002年,中国在行政法领域的密集动作,是“前所未有的”。 在这个年度,《政府采购法》颁布,《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程序启动,《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修改提上日程,《行政程序法》制定意向明确。 这一切法律都跟政府有关系,严格地说,这些法律的宗旨都在于规范政府行为。2002年,可以视作中国政府加紧自律的元年。 压力一方面来自外部:政府只有自身改变,才能适应WTO自由贸易的原则;更多的压力来自于内部:如果政府自身不规范行政,就会成为发展的阻碍。 中国政府终于意识到了在规则内舞蹈的重要性。也许,它还发现了其中的乐趣。(本文共计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