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伤与见证文学
陶东风 ; 当代文坛 2011 年 05 期
本文是将幸存者文学/见证文学与文化创伤理论进行相互阐释的尝试。杰弗里.亚历山大的建构主义的文化创伤理论主张:文化创伤是被社会文化所中介、建构的一种属性,而不是一个自在事实。一个事件只能在特定的文化网络和意义解释系统中才能被经验、解释、建构为"创伤",这是一种理性的、自觉的、需要反思能力和道德勇气的行为。从文化记忆的理论看,见证文学即是创伤记忆的一种书写形式,它通过灾难承受者见证自己的灾难经历,对人道灾难进行自觉的见证。见证文学的意义不仅在于记录历史,把创伤记忆转化为文化记忆,更在于修复被人道灾难败坏的公共世界和精神世界。(本文共计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