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视域中的中国电影审查制
汪地彻 ; 电影文学 2013 年 03 期
电影的制作和发行是权利主体向社会公众传递思想、意见、情感的方式,是行使宪法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但权利的行使不是无限制的,我国施行电影审查制有其必要性,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会公益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以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国的电影审查制存在相关立法的层级太低、法规规定的缺陷等问题,因此必须重新确立电影审查的若干基本原则,通过制定《电影审查法》、完善现有法规的规定以及引入电影分级制等措施对其予以完善。(本文共计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