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的浮沉——对抗战到文革文学史的一个尝试性解释
陈思和 ; 上海文学 1994 年 01 期
<正> 本文试图说明的“民间”概念,与当代西方学者所提出的“民间社会”(civli society)和“公众空间”(public Sphere)并非同一个概念。本方学者在讨论这些概念时,是以西欧十七、十八世纪出现的市民社会为参照,指介于国家权威与市民社会之间存在一种公众的社会生活领域,人们以自主自律来治理政治生活,并与国家权威相抗衡。这些概念在东欧前政体时代和东方某些地区(譬如台湾)的知识分子中曾引起较强烈的兴趣,其内涵也根据接受者不同的环境而改变。本文提出的“民间”仅仅是指当代文学史上已经出现,并且就其本身的方式得以生存、发展,以及孕育了某种文学史前景的现实文化空间。当我们讨论它的定义时,只有在下列一点上,部分地吸取了东西方“民间社会”讨论者的观点:即民间是与国家相对的一个概念,民间文化形态是指在国家权力中心控制范围的边缘区域形成的文化空间。(本文共计 1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