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可以怨”源流
赵成林 ; 中国韵文学刊 2001 年 02 期
以“怨”言诗是中国诗学中一条重要的理论意脉。它源于孔子的“《诗》可以怨”,何晏、司马迁、韩愈、欧阳修等在此基础上各有阐发,使得“诗可以怨”理论不断丰富其内涵,渐趋深入、系统:孔子的“《诗》可以怨”为诗歌功能论表述,何晏的注解将其引入创作论。“发愤著书”、“不平则鸣”二说是自觉的创作论,认识到主体情感是推动创作的动力。“穷而后工”说可谓以“穷”言诗,但与司马迁、韩愈二说一样,它所揭示的也是现实存在一诗人情感一诗歌创作三者之间的关系,只是三说理论内涵侧重点各不相同而已。(本文共计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