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LC199803019CJFU1218《支付结算办法》与《银行结算办法》有何不同孟昭稳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玉田县支行<正> 为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并颁布了,《支付结算办法》,于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89年4月1日施行的《银行结算办法》。笔者分析,新的《支付结算办法》与《银行结算办法》有以下几个不同之处。一、结算种类不同《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的结算种类有六种,即: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工业会计199803D922.28支付结算:5781,银行结算:4670,银行汇票:2425,商业汇票:1949,付款人:1907,中国人民银行:1797,当事人:1735,托收承付:1703,商业承兑汇票:1664,信用卡结算:161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609,结算方式:1538,不同之处:1379,收款人:1249,普通支票:1244,本票:1230,持票人:1223,加速资金周转:1149,商品流通:1148,规定:1137G;J;22ECON0801BDZLCDZLC1998-03-10中文;G119DZLC199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