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OI200411019CFJD9411“首遇责任制”与教育意识回归张荣兴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正> 最近,福州市第30中学在全校教职员工中推行了“首遇责任制”。所谓“首遇责任制”,就是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在校内外遇到学生权益受侵犯的,或学生违纪、惹事的,不管你是不是这名学生的班主任,也不管你有没有教过这名学生,甚至只是学校的一名工人,都负有教育的责任。 如果说“首遇责任制”强调了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意识,强化了教师责任感的话,那么它更深刻的意义则在江苏教育200411G639.2教育意识:5925,责任制:5265,教职员工:2762,教师:2355,教育的责任:1863,外遇:1771,自觉意识:1726,教师责任感:1577,学生权益:1498,名学生:1375,学生违纪:1195,班主任:1043,身份的迷失:986,全员育人:954,教育者:935,教师职业:835,未成年人:735,知识和技能:685,林格伦:643,学生守则:642H33SOCI0408JAOIJAOI2004-06-05中文;H130JAOI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