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ZZ202104008CJFULAST财税政策激励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贾康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中国财政科学院研究院<正>我们正在迎接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必须尽快打造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所要求的第三支柱养老金支付体系。这里所说的第三支柱,最开始被定义为"商业性养老保险",但业界还是愿意称为"个人养老金"。它应该是一项个人账户背景下,专项储蓄与专业化理财产品的结合。法人202104F812.0;F842.67养老保险:9535,养老金支付:1899,政策激励:1822,个人账户:1259,专项储蓄:735,职业年金:81,保险领域:60,企业年金:57,商业性保险:50,养儿防老:40G;J;342ELAW2105FRZZFRZZ2021-04-15中文;J158FRZZ20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