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工作上的需要,我们根据“八五”时期各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和公安年报统计的数据,整理编印了这本资料书,它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全省和各地(市)、县(区)“八五”时期人口与经济的发展变化情况,是历史的真实记载,对于深入研究探索我省人口发展的规律和确定今后人口发展计划以及安排人民生活都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本资料包括:户数、总人口、市镇人口、非农业与农业人口、人口自然交动、人口迁移、分集镇的户数与人口数以及按人平均的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等内容。资料以1995年的行政区划为准,对1990以来区划有变动的大同市和朔州市有关人口数字均作了调整,具有可比性。在人口的统计口径上,人口抽样调查和公安统计年报各不相同,人口抽样调查是以常住人口为准进行调查登记的,调查的对象包括:1、住本调查小区,户口在本乡(镇)的人;2、住本调查小区,户口待定的人;3、住本调查小区一年以上,户口在外乡(镇)的人;4、住本调查小区虽不满一年,但离开户口登记地已一年以上的人。本户户藉人口中,外出一年以上的人口不作统计。公安部门年报则以常住户口为准进行统计,包括未落常住户口的人,如持出生、迁移、复员转业、释放、解除劳教等证件未落常住户口的人,但不包括户口在外县(市),而在本地常住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就全省来说,由于我省流入人口一般多于流出人口,故抽样调查所推算的人口数,都要比公安部门的数字大,请读者使用时加以注意。